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突出贡献奖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中税协各部门、专门委员会和地方税协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中税协秘书处专门委员会工作部(以下简称“专工部”)推荐符合《办法》所述条件的项目或个人,并报送“中税协突出贡献奖推荐表”(格式见附件)及附件材料,请地方税协根据《办法》规定的奖励范围,按时把2010年度突出贡献奖推荐表和附件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发至中税协专工部邮箱(zgb@cctaa.cn),推荐单位应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次奖项虽为2010年度特殊贡献奖,但在推荐时可综合考虑本届协会任期以内的业绩。中税协将按照《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评选。
中税协专工部联系人:
苏文青 (010)68413988转8901 (010)68415720(传真) 13466306565 邮箱: zgb@cctaa.cn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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