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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西部减征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

发布时间:2010-07-12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数:1298

  今年是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10周年。75日到6日,国务院在京召开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提出,对西部地区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的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这意味着此前西部大开发十年规划当中的减税政策将会持续。

 

  有关专家指出,减税政策的实施,将会吸引更多外地企业来西部进行投资,也有利于当地企业的发展,同时也会加大东部向西部产业转移的力度。

 

  中国的西部大开发起始于2001年,此前财政部的规定是,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最新政策,减税将会延续。减税体现政府对西部支持的姿态,有关专家指出,国家对西部大开发的资金投入还将继续。

 

  “目前国家加大西部建设力度的趋势已经显现。”中信建投首席宏观分析师魏凤春对本报记者表示。日前,发改委称,国家计划2010年西部大开发新开工23项重点工程,投资总规模为6822亿元。而2009年,国家计划西部大开发新开工18项重点工程,投资总规模仅为4689亿元。

 

  对于2010年国家对西部大开发的支持,上海证券分析师胡月晓称之为“缩小版经济刺激计划”。胡月晓认为,相对于2008年的4万亿投资规划,2010年的6800亿新增西部开发投资计划,是应对海外危机演化仍然不确定的缩小版经济刺激政策,将极大增强市场对中国经济增长持续性的信心。

 

  “中国经济增长点的空间布局改变趋势进一步确认。”胡月晓指出,西部大开发新上项目将改变未来中国经济增长点空间布局,伴随西部交通基础设施完善而来的区域经济亮点将不断呈现。同时,西部大开发的过程将给当地建材行业带来旺盛的需求。

 

  而西部大开发等诸多区域规划,对于整体宏观经济更有着重要意义,胡月晓认为,区域亮点铸就了中国经济未来的多级增长模式。经济赶超阶段,经济增长通常会带来收入差距扩大的现象,为改变我国经济发展在空间上存在着较高程度的不平衡,实现均衡发展,国家先后实行了开发西部、振兴东北,以及在非沿海地带建立经济开发区的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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