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动态 > 今日焦点 更多菜单 Menu

兰州市地税局向房地产企业发出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

发布时间:2010-06-25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数:2057

近日,兰州市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办公室陆续向符合清算条件的开发项目企业下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兰州市土地增值税清算准备工作就绪,开始进入实质性算阶段。

 

通知要求开发企业在接到通知后三日内,如实填写《符合清算条件开发项目申报确认表》,主动申报符合清算条件的项目,并经税务机关确认。明确清算方式包括企业自行组织清算、委托经审核备案并取得《准予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听通知书》的税务师事务所清算鉴证、市地税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小组直接清算。要求开发企业清算项目确认后90天以内清算完毕,对逾期没有申报清算报告及有关资料的,又无正当理由的,将按照《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处理,交由税务机关清算组清算,发现重大问题移交税务稽查部门检查。

 

通知还要求,在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还要对涉及的其他税种,如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等进行审查,出具《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和《企业纳税审查报告》。

 

本网从税务机关获悉,目前税务局掌握的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的企业167家,列入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项目月240多个。

 

接到通知的企业应如何执行?透过通知要求如何选择呢?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提示如下:

 

第一、在国家宏观调整力度加强的情况下,企业应高度重视此次清算,结合开发项目的实际情况,根据通知要求的时限做出相应的反应;

 

第二、准确确定申报符合条件的清算项目,根据通知要求,企业应在规定3天以内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确认,需要提醒的是税务机关已经通过其他渠道掌握了符合条件开发项目的情况,企业接到通知应如实完整的申报开发项目名称、开发面积、可售面积、已售面积,特别是对销售已经超过可售面积85%以上,同一项目分次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销售许可面积超过85%的以及分期开发的项目,应谨慎申报。

 

第三、通知提供了三种可以选择的清算方式,纳税人应如何选择,是这次清算及纳税审查的关键。

 

可以说三种方式对企业而言各有利弊,具体分析如下:

 

企业自行清算可以节约费用支出,但是由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涉及业务量大、要求严格,清算完毕要申报清算申报表及相关附表、清算工作底稿和相关证据资料,而企业并没有这些申报资料的格式,加上要对其他各税进行纳税审查,很难做到清算准确、审查程序到位,没有公信力,难以得到税务机关的采信,税务机关还要派检查组进行审核检查,如果清算不准确、在自查的基础上又查出问题,将承担法律责任,因此风险巨大。据此,企业自行清算很可能得不偿失,不可取。

 

委托税务师事务所清算鉴证及纳税审查,首先可以将清算及纳税审查工作量转嫁给税务师事务所,同时也将清算结果的准确性、纳税审查的完整准确性的法律风险转嫁给了接受委托的税务师事务所;其次,税务师事务所进行清算和纳税审查,从机制上讲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在办理业务期间是平等的委托关系,易于沟通协调业务处理;第三税务师事务所是专业机构,理论上讲,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审查,申报资料齐全完整,没有特殊情况税务机关只作书面审核就可确认。但是不利有二,一是要支付一笔服务费,增加费用支出;二是选择合作的税务师事务所难。

 

纳税人申请市地税局清算小组直接清算,可以节约费用,清算、检查以后即可取得清算结论,但是风险也是非常明显的,在此不再多言。

 

附件: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书

 

               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书

 

房地产开发公司: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和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恢复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清算的通知》(甘地税办发〔20101号)有关规定,经市地税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办公室审核,你单位开发的项目,已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请你单位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日内,填写好《符合清算条件开发项目申报确认表》到市地税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办公室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相关手续。并将清算方式备案。

 

清算方式有以下三种即:企业自行组织清算、委托中介机构办理清算签证(经市局资格审核登记备案且持有我局颁发的准予土地增值税清算签证业务通知书的中介机构)、市地税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小组直接清算。可根据你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清算方式。

 

对于你单位符合清算条件的开发项目,应自通知清算之日起90天内清算完毕,预期不清算又无正当理由的,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交由税务机关清算组进行清算,对审核清算中发现重大疑点的,移交税务稽查部门进行稽查。

 

特此通知

 

备注:

1、在清算中,除土地增值税外,其余各税种通查。并分别出具《土地增值税鉴证报告》和《企业纳税审核报告》。

 

2、企业涉税数据最终以市地税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实施小组审核后的数据为准。

 

3、你单位如需查询有关情况,可拨打电话4808109询问。

 

                               兰州市地税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办公室

分享到
  • 微信好友
  • QQ好友
  • QQ空间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网友评论 [共0条评论]

您好!为了更好的体验我们的服务,请您 OR


评论一下

通知公告Notification announcement

今日焦点Focus today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会员登录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用第三方帐号直接登录

返回

您可以选择以下第三方帐号直接登录甘肃方正,一分钟完成注册

Copyright © 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 2025 .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陇ICP备15002760号 |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1559号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61号(南关什字民安大厦B塔8楼) TEL:0931-8106136 | 税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