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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取的土地增值税鉴证业务资格

发布时间:2010-06-17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数:1399

2010610,兰州市地方税务局向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下发《准予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通知书》(兰地税清算(通)[2010]012号),通知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国税发[2007]132号)和《兰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兰地税发[2008]168号)等文件规定,经兰州市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领导小组审查,你单位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备案条件,统一你单位在兰州市范围内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

 

该所一直致力于房地产开发行业涉税鉴证、税务咨询和税收服务,为做好本次清算鉴证业务,保证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纳税人委托办理的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及纳税审查业务,抽调技术力量开发了《土地增值税清算系统》和《房地产行业纳税审查系统》,成立并向税务机关备案十个项目组,可以同时开展十个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近期,接收阳光置业、酒钢聚东、桓城房地产、华玺房地产等企业委托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和纳税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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