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分部:
你部上报的《关于工作人员工资及取暖费用支付的申请》已收悉,
经研究同意支付工资5,410.00元,取暖费2,750.00元。
特此批复
总部办公室
二00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下一篇: 关于上传OA人事档案照片的通知
Copyright © 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 2025 .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陇ICP备15002760号 |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1559号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61号(南关什字民安大厦B塔8楼) TEL:0931-8106136 | 税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