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分部:
根据《庆阳分部审计报告》(2007年8月-2008年12月),依据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标准差旅费开支标准等规章制度,对你部及相关人员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责惩庆阳分部李磊主任退回退回北京培训费用超支报销款1,091.00元(其中:交通补助款320.00元、伙食补助款240.00元、住宿费413.00元、景点门票118.00元);退回旷工6日基本工资570.00元(北京培训滞留6天);以上合计1,661.00元
二、开支业务费、手续费、购置固定资产等重大事项未能及时给总部上报书面报告,予以通报批评。
三、责惩庆阳分部相关责任人对《审计报告》列示存在问题,提交有关情况说明,并上报整改及处理意见。
以上意见请严肃、认真执行。
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
二00九年九月七日
上一篇: 关于武威分部审计意见的处理决定
Copyright © 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 2025 .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陇ICP备15002760号 |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1559号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61号(南关什字民安大厦B塔8楼) TEL:0931-8106136 | 税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