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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分部于2009年7月末开始在天水筹建,目前手续基本办理完备,现申请开办费用等资金。
一、办公房屋租赁天水联鑫糖酒副食有限公司房屋三间,共60平方米,年租金10800元,需开具房屋租赁发票,税款按照17.5 %计算,税款计 1,890.00 元;
二、开办期间办证、刻章、差旅费、公杂费等1,608.70元;(后附明细清单)
三、2009年8月张明霞工资2,850.00元。
三项共计6348.70元。
特申请资金7,000.00元,请予以核实审批下拨为盼。
天水分部
二00九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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