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分部:
你部上报《庆阳分部关于支付武威分部人员业务兑现的申请》已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发放具体批复如下:
张 莉 业务提成 1,396.00元 伙食补助270.00元
任鸿年 业务提成 1,360.00元 伙食补助270.00元
陶凤莲 业务提成 708.00元 伙食补助210.00元
以上款项由庆阳分部上解总部,总部拨付武威分部统一发放。
特此批复
总部办公室
二00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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