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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减免税?如何办理减免税?

发布时间:2009-07-09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数:2392

什么是减免税?如何办理减免税?

      

减免税是指依据税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以下简称税法规定)给予纳税人减税、免税。减税是指从应纳税款中减征部分税款;免税是指免征某一税种、某一项目的税款。减免税分为报批类减免税和备案类减免税。报批类减免税是指应由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项目;备案类减免税是指取消审批手续的减免税项目和不需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项目。

        纳税人享受报批类减免税,应提交相应资料,提出申请,经有审批权限的税务机关(以下简称有权税务机关)审批确认后执行。未按规定申请或虽申请但未经有权税务机关审批确认的,纳税人不得享受减免税。纳税人享受备案类减免税,应提请备案,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自登记备案之日起执行。纳税人未按规定备案的,一律不得减免税。

        纳税人在享受减免税期间,应当按照《征管法》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并按照主管国税机关的规定报送《减免退税统计表》。减免税期满,应当自期满次日恢复纳税。纳税人同时从事减免项目与非减免项目的,应分别核算,独立计算减免项目的计税依据以及减免税额度。不能分别核算的,不能享受减免税;核算不清的,由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核定。

        纳税人申请报批类减免税的,应当在政策规定的减免税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送以下资料:

     (一)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减免税理由、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等。

     (二)财务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

     (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纳税人报送的材料应真实、准确、齐全。税务机关不得要求纳税人提交与其申请的减免税项目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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