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动态 > 内部公告 更多菜单 Menu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06-13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数:1678

 

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文件

 

      甘方税师字[2005]0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

 

各分部:

   为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加强我所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的利用,加强总部对各分支机构财务核算的监督、考核,根据《财务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各分部管理的通知》(张方税师字[2002]185号)的规定,结合实际就有关财务管理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上报报表的问题

(一)报表种类

本所报表根据反映内容分为财务报表、业务报表,按报送时间分为月份报表、季度报表和年度报表。月份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业务支出明细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表样见附件一)、财务报表编报说明、发票领用存核对表、月工资表、上解款项明细月报表(表样见附件二);业务报表包括:共享服务系统代理情况月统表、业务量统计表(表样见附件三)。季度报表除月报表以外,编报“收入、成本费用预算季度分析报表(表样见附件四)。年度报表除月报表和季度报表以外,还应报送资产负债表补充资料、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具体见会计核算软件)及财务决算说明。

(二)编报要求

      1、各分部应遵循客观、真实性原则进行会计核算,编报的财务报表应当以实际发生数为依据,做到帐证相符、帐表一致。

      2、财务报表编报说明应主要说明各月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增减变动金额及原因,往来款项明细。

      3、报送年度报表时,应对全年实际经营情况与年初编制的预算进行对比、分析,对未完成预算的,应重点分析差异原因。

(三)报送时间

月报表应于次月10日前上报,季度报表应于季度终了后10日内上报,年度报表于次年115日前上报。

二、关于会计核算及监督管理

(一)会计核算方面

   各分部应严格执行本所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依据真实合法凭证进行会计核算,各项正常支出应经经办人签字、分部主任审批,特殊支出应事先报告所长,由经办人签字、分部主任审核经所长审批。

所谓正常支出,是指工资、电话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等以及确定的办公场地租赁费、正常缴纳的税款等。

(二)内部监督制约方面

1、各分部的财务工作应分工负责。分部主任对分部的财务管理负责,具体包括会计核算日常检查、报表的审核;会计人员负责日常的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月末与出纳核对银行存款、现金;出纳人员负责现金及银行存款的收支以及日记账的登记。月末,会计应根据收支凭证结出本月货币资金余额,并与出纳日记账核对,与现金、存款账户实际余额核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2、财务印鉴应分别由分部主任、会计人员分别保管,不得将所有印件交一人保管。

3、分部应加强发票的管理,发票的开具与收款应分离。应建立发票领用存登记簿,会计人员负责发票的购领、保管、开具,出纳人员根据开具发票的记账联收取代理费、进帐。

4、总部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分部的财务收支、预算执行、执行本所财务管理制度、发票管理等情况进行审计,定期审计每年一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经内部审计的应出具内部审计报告。

三、关于上解款项问题

(一)上解款项的项目、标准及时限

  

计提依据

标准

上解时间

管理费

业务收入

8%

次月15日前

职业风险基金

业务收入

10%

次月15日前

职工福利费

应发工资

14%

次月15日前

工会经费

应发工资

2%

次月15日前

教育经费

应发工资

1.5%

次月15日前

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原值

见财务管理办法

次月15日前

主机共享服务收入

代开发票收入

 

710日前

110日前

(二)上解款项的会计处理

   1、上解时的会计处理

 上解管理费:

借:其他应交款——上交管理费 (收入×3%

                其他应付款——协会会费   (收入×5%

贷:银行存款  

 上解风险基金:

借:职业风险基金

贷:银行存款  

 上解三项经费:

借:

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应付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上解折旧:    

借:累计折旧

贷:银行存款  

四、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200561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在本通知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及时与办公室联系。

特此通知。

 

00五年六月八日

 

附件:

1、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2、上解款项明细月报表

        3业务量统计表

4、收入、成本费用预算季度分析报表

 

 

 

二○○五年六月六日

分享到
  • 微信好友
  • QQ好友
  • QQ空间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网友评论 [共0条评论]

您好!为了更好的体验我们的服务,请您 OR


评论一下

通知公告Notification announcement

今日焦点Focus today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会员登录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用第三方帐号直接登录

返回

您可以选择以下第三方帐号直接登录甘肃方正,一分钟完成注册

Copyright © 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 2024 .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陇ICP备15002760号 |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1559号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61号(南关什字民安大厦B塔8楼) TEL:0931-8106136 | 税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