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纳税审核
(一)征税范围的审核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确定的审核
2.增值税征税范围审核的基本内容
(1)应税货物范围的审核要点
(2)应税劳务范围的审查要点
注意:增值税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划分。
(二)销项税额的审查
1.销售额审核要点
(1)结算方式的审核
注意:委托代销结算方式的新规定。
(2)应税销售额的审核
①价外费用:不符合代垫运费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装卸费、货款违约金、罚款等。
②销售残次品(废品)、半残品、副产品和下脚料、边角料等取得的收入是否并入应税销售额。
③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
注意按照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认应税销售额。
⑤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的。
三是重点审核企业的销售货物中的折扣额是否在同一发票上注明。
⑥逾期包装物押金的账款处理
错误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
贷:营业外收入
正确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纳税人为销售货物出租出借包装物而收取的押金,过一年(含一年)以上仍不退还的均并入销售额征税。
⑦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以及集体福利等方面
应按规定视同销售并将金额并入应税销售额。
以物易物,以物抵债
注意:按新准则规定符合相关条件应按公允价值做正常的购销处理。
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的非应税劳务
2.适用税率审核要点
注意13%税率和17%税率的范围是否正确。
(三)销售自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审查
自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四)进项税额的审查要点
(1)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是否按规定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是否合法有效。
(2)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进项税额的抵扣,注意销售产品时运费由销售方负担也可以抵扣。但运费发票必须是开给销货方的发票原件。
正确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销售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注意
(3)进口货物是否按规定取得完税凭证,并按税法规定进行税款抵扣。
注意
(5)自
注意
(6)对进货退出或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税额,是否在取得红字专用发票的当期,从进项税额中扣减。
2.进项税额结转的审核要点。
3.进项税额转出的审核要点。(5点)
(5)非正常损失的外购货物和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销售返还进项税额转出的审查要点
当期应冲减的进项税额=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5.进项税额抵扣时限的审核要点
自
对纳入防伪税控管理的企业,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属于扣税范围的,凡认证不符的,不得作为扣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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