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所领导:
受事务所委派赵良彬、王以鹏、刘文娟三名同志对酒泉分部2007年度8月至12月以及2008年度的经营状况进行了审计,现将有关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酒泉分部2007年经营状况
截至2007年12月30日,酒泉分部资产总额88,032.81元,其中:流动资产77,127.20元,包括:货币资金41,757.20元,应收帐款4,300.00元,其他应收款23,162.00元,待摊费用7,908.00元(其中:尚未摊销完的房租费7,000.00元、宽带费908.00元)。固定资产4,360.00元,其中:冰箱1,160.00元、电视机1,200.00元、手机2,000.00元。累计折旧905.73元。长期待摊费用7,451.34元。
负债合计107,547.27元,其中流动负债84,168.27元,包括:应付帐款52,000.00元,(其中总部借款52,000.00元);应付福利费12,439.39元; 应交税金1,886.90元,(其中:营业税1,670.00元,城建税116.90元,企业所得税100.00元);其他应交款7,063.80元,(其中:计提教育费附加50.10元,计提应上交管理费7,013.70元);其他应付款5,268.18元(其中:计提工会经费1,776.81元,教育经费1,843.22元,扣个人风险金1,648.15元);所有者权益-19,514.46元。
2007年度收入总额205,945.00元,其中:主机共享收入53,055.00元;减免税业务收入13,200.00元;培训收入18,690.00元;汇算清缴收入9,000.00元;财产损失业务收入12,000.00元;纳税审查业务收入68,000.00元;专项审查业务收入22,000.00元;代理账务业务收入10,000.00元。
主营业务成本113,119.68元,税金及附加10,916.90元,其中实现营业税11,053.11元,城建税1,184.36元,教育费附加1,138.33元,管理费用68,282.40元,所得税1,200.00元。
年度实际净利润17,013.08元与利润表中的净利润13,087.08元相差3,926.00元属以前年度调整项目(其中:2006年多计提职业风险金3,020.00元、管理费906.00元,于2007年12月调整)。
二、酒泉分部2007年8月至12月存在的问题
1、2007年9月30日出纳直接支出现金15,000.00元,会计科目反映为:增加其他应收款—玉局,减少现金,且直接制单没有任何附件支撑;
2、2007年1-7月发生8,317.53元,其中:养路费1,000.00元,保险费3,287.53元,油料及过路费4,030.00元。2007年8月至12月支出汽车费用8,477.00元,其中包括:地胶700.00元、暖气总成维修及更换430.00元、防冻液65.00元;汽车租赁费1,000.00元、加油款、过路费、修理费等;合计16,794.53元。同年列支交通费、差旅费5,287.97元;
3、2006年度汽车费用发生额5,805.34元,包括养路费1,000.00元,油料及过路费4,805.34元;
三、酒泉分部2008年度经营状况
截至2008年12月30日,酒泉分部资产总额120,984.60元,其中:流动资产113,955.65元,包括:货币资金22,639.65元,应收账款45,000.00元,其他应收款45,228.00元。固定资产4,360.00元,(其中:冰箱1,160.00元、电视机1,200.00元、手机款2,000.00元)。累计折旧1,734.13元。长期待摊费用4,967.56元。
负债合计137,339.76元,其中流动负债95,320.76元,包括:应付帐款52,000.00元,(其中总部借款52,000.00元);应付福利费13,100.35元; 应交税金4,495.29元,(其中:营业税4,107.75元,城建税287.54元,企业所得税100.00元);其他应交款14,467.73元,(其中:计提教育费附加123.23元,住房公积金1,108.80元,计提应上交管理费13,235.70元);其他应付款11,257.39元(其中:计提工会经费1,890.41元,教育经费3,270.93元,扣个人风险金1,977.65元,养老金3,168.00元,医疗保险950.40元); 所有者权益-15,790.68元。
2008年度收入总额305,675.00元,其中:主机共享收入68,335.00元、汇算清缴收入65,300.00元、财产损失收入35,300.00元、纳税审查收入16,200.00 元、代理建账收入52,300.00元 、培训收入34,140.00元、会员费收入800.00元、减免税业务收入1,000.00元、审计收入32,300.00元。
主营业务成本181,670.77元,(其中:工资123,083.00元、福利费10,206.56元、教育费1,477.51元、工会经费、545.60元、社会统筹12,074.40元、办公费8,896.50元、差旅费800.00元、培训及资料费12,922.00元、租赁费9,000.00元、折旧828.40元、其他728.00元)税金及附加16,812.14元,其中实现营业税15,283.75元,城建税1,069.87元,教育费附加458.52元,管理费用66,007.88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3,909.00元、办公费6,152.50元、执业风险基金20,740.00元、差旅费4,044.10元汽车费用11,468.50元、其他9,693.78元),利润总额42,864.78元,所得税1,200.00元,净利润41,664.78元。
四、资产清查情况
经清查未入账资产如下:台式电脑2台、笔记本电脑2台、打印机1台、针式打印机1台、自行车1辆。其他帐载资产完好无损。
五、会员发展情况
截至2008年12月31日酒泉分部发展会员共计20户,其中普通会员19户,高级会员1户,实际收取会员费800.00元。普通会员发展符合总部主任会议精神均未提取提成工资。
六、酒泉分部2008年度存在的问题
1、全年列支汽车费用11,468.50元;其中汽车养路费1,000.00元、太阳膜1,200.00元、防盗器350.00元、综合保险1,862.00元、交强险855.00元、机油机滤190.00元、其他为加油款、过路费等;
2、全年列支交通费、差费4,844.10元(其中:贾文军主任全年报销交通费1,485.50元);
3、07年度汇算清缴业务酒泉西域绿嘉啤酒花公司业务实际收费金额800.00元。该鉴证业务经酒泉市国税局稽查局稽查存在问题,并下发了酒市国税稽字【2008】26号征收税款通知书,企业缴纳税款20,100.46元、罚款3,095.52元、滞纳金834.22元。以上款项酒泉分部承担了2,100.00元,未按照《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工资分配办法》第九条的相关规定扣发有关业务人员的工资。
4、非正常支出开支过大,且没有正规批复
①将应收账款12,350.00元转入其他应收款,解释为系给付客户手续费待所长批复后进费用,其中:西部科技公司1,800.00元、联通公司6,000.00元、甘肃大业草业酒泉公司2,500.00元、酒泉酒泉西域绿嘉啤酒花公司200.00元、中种集团1,850.00元;
②移动公司3,000.00元、玉门国税局15,000.00元、肃州区国税局联系业务费2,500.00元。
5、12月25日补发全年提成工资16,256.00元,没有按照提成工资的要求附具体提成的明细表;提前计发年度奖金3,000.00元,09年总部批复的奖金计发实际金额为2,606.25,超发393.75元。
6、费用支出白条现象,电视机修理费80.00元;手提袋、中性笔、笔记本81套金额822.00元系白条。
7、08年12月底发生应收账款45,000.00元,有突击开票,虚做收入的嫌疑。
8、或有事项应计未计费用将影响年度利润的真实性
其他应收款玉门镇国税局6,000.00元,解释为玉门镇开票人员工资,两人500元/人月,有玉门市国税局从分部一次收取,工资表尚未转过来,暂时挂账。以及前面陈述的应计未计业务联系手续费西部科技公司1,800.00元、联通公司6,000.00元、甘肃大业草业酒泉公司2,500.00元、酒泉酒泉西域绿嘉啤酒花公司200.00元、中种集团1,850.00元、移动公司3,000.00元、玉门国税局15,000.00元、肃州区国税局联系业务费2,500.00元,石清河4,778.00元。以上累计金额43,628.00将影响年度利润的真实性。
9、发放工资为避免缴纳个人所得税,虚构员工姓名领取,不便于以后会计、出纳等人员调换后核实其发放工资额度的真实性。
10、业务招待费(全年实际发生13,909.00元)开支额度大且未注明用餐地点、人数等;部分费用的开支、金额审定、行为审核等都不符合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
11、全年除以上陈述给税务机关的业务联系费以外发生购物卷29,100.00元,培训班用73张(其中房地产企业56张、其他企业23张,其余均解释为送税务局)数额大,且无法证实,缺乏内部监督机制。
以上审计结论请阅示。
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总部办公室
二00九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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