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分部:
你部上报的《关于主机共享业务部人员调整及工资分配的请示》已经收悉,经所长办公会研究批复如下:
一、自二○○九年一月一日起,主机共享业务部保留马正会、魏红莲两人,代婕调至业务三部(曹兴慧组);
二、主机共享业务部继续由马正会负责管理;
三、工资提成分配比例请按照《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工资分配标准》制度执行;
四、对主机共享业务部的安全等规章制度和措施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到位。
特此批复
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
二00九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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