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9年分部工作管理意见》
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各分部:
为加强分部财务管理,规范开支行为,做到事前控制事后监督,促进事务所不断健康向前发展,现将《2009分部工作管理意见》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组织人员讨论,并于元月15日以前上报讨论意见。
附件: 《2009分部工作管理意见》征求意见稿
2009年分部工作管理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分部财务管理,规范开支行为,做到事前控制事后监督,促进事务所不断健康向前发展,现就分部日常管理及财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事务所下发的《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规章制度手册》及网站下发的相关文件对分部日常管理工作起规范指导作用。
一、加强对分部财务收支的监督管理工作
1、自2009年1月1日起,分部实行业务招待费、办公费等支出与收入配比原则,凡超出部分扣减所属分部主任年薪。业务招待费为总收入的1.5%;办公费为总收入的1%(不包括房租、取暖、水电费等);
2、探亲交通费施行核定计发,执行原则为每月往返两次;
3、分部主任电话费实施核定计发每月100元;
4、购置500元以上的资产必须向总部上报申请报告;
5、实行上报月支出计划,周货币资金收支明细表,开支事项实行事前申报制度。
二、加强人事管理制度等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1、聘用、辞退人员均应向总部上报《人事管理制度》规定的有关资料;
2、每月8日以前向总部报送财务报表及附表(报表格式附后);
3、总部每月15日以前发布分部工作情况通报(包括财务收支、日常管理、发展动向)。
已经发生违反规定的做法要予以及时纠正,对没有纠正、没有更改的分部要严肃处理。
二00九年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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