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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08-10-09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网 阅读数:1384


   中新网10月8日电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中国国务院决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中国自1999年11月1日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来,在鼓励消费和投资、合理调节个人收入、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报道称,针对当前中国经济社会面临的新情况,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利于增加个人储蓄存款收益,符合国家宏观调控需要。

另外,中国人民银行今天决定,从2008年10月15日起下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从2008年10月9日起下调一年期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各0.27个百分点,其他期限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作相应调整。这也是不足一月时间内,中国货币当局再度出手齐降“双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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