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分部:
你部上报的《关于张掖分部业务四部提成工资分配比例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工资分配制度体现按劳分配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业务四部应按照《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工资分配标准》规定的比例分配提成工资。
特此批复
二○○八年九月二十日
上一篇: 关于庆阳分部苏世强同志定级的批复
Copyright © 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 2025 .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陇ICP备15002760号 |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1559号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61号(南关什字民安大厦B塔8楼) TEL:0931-8106136 | 税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