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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起将单边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

发布时间:2008-09-19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数:1342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将现行的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对双方当事人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调整为单边征税,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方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

  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部副主任刘李胜周四表示,中国证券监管机构将采取措施维护股市稳定,并将设法避免出现美国那样的失误。

  刘李胜在上海举行的一个金融论坛上表示,弱势美元政策没能有效防止美国经济放缓,并导致全球市场流动性过剩。

  刘李胜称,必须坚信中国将从美国的失误中吸取教训。

  刘李胜表示,中国将采取风险防范措施来维护市场的稳定。但他没有对具体的措施进行详细阐述。

  刘李胜指出,今后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将继续发挥对外投资资本市场的作用,成为投资多元化和分散风险的有效渠道。

  他认为,QDII制度有助于吸收更多机构投资者,参与国际资本市场和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不要因为QDII目前表现不好就削弱它,对它持怀疑态度"。

  他并称,到目前为止,包括商业银行、基金公司和保险公司等在内的中国QDII投资总额已经超过400亿美元。

  印花税7月份出现负增长 与股市低迷密不可分

  中国财政部部长谢旭人27日说,今年1至7月证券交易印花税同比增长7%,其中7月份同比负增长71.8%。

  从4月24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下调为千分之一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3‰调整为1‰。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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