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方税师武请〔2008〕003号
武威分部关于交纳任鸿年等五人三金的申请
总部所长办公室:
根据《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工资分配办法》的有关规定,武威分部现有5名员已经符合缴纳“三金”的条件,现申请总部办公室批准缴纳养老金,这5名员工的具体情况如下:
1、职员任鸿年,中级会计资格,于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进入我分部工作。该同志在工作中兢兢业业,圆满结束实习期,并经事务所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聘任为为一级业务助理,已符合交纳三金的条件;
2、职员李莲花,中级会计资格,于二○○七年十
3、职员赵奇,于二○○四年十一月进入分部,被事务所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聘任为一级业务助理,符合交纳三金的条件。
4、职员陶凤莲,于二○○七年十二月十二日进入武威分部工作。在结束实习期后,被事务所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聘任为二级业务助理,符合交纳三金的条件;
5、职员徐晓燕,于二○○八年四月进入武威分部,现在主机共享部工作,在结束实习期后,被事务所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聘任为二级业务助理,符合交纳三金的条件;
根据所里的有关制度,以上五人均符合交纳三金的条件,是否交纳,按多少的标准交纳,请所办公室批复。
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武威分部
二○○八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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