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所增值税防伪税控共享系统服务,为纳税人保守商业秘密,根据《甘肃省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共享服务系统工作人员不准向别人泄露自己的各种密码,不得将共享服务系统有关使用方法告诉无关人员。共享服务系统操作人员暂时离岗或下班时,须及时消去自己的密码。
二、每个操作人员不准向无关人员(尤其是外单位人同)泄露电脑中的各种数据。
三、加强数据安全管理,操作人员每天结束开票工作后应将共享服务系统数据进行另机备份,每月将备份数据刻录在一张光盘上并保管好。
四、每个操作人员对自己密码下所做的一切工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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