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通过四川、重庆、云南、陕西、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向灾区税务干部表示慰问,全文如下:
慰问信
四川、重庆、云南、陕西、甘肃省(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5月12日在四川省汶川县发生了7.8级强烈地震,给灾区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职工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国家税务总局深表关切。灾区各级税务机关积极组织抗震救灾,尽最大努力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国家税务总局对受灾地区的广大税务干部职工及家属表示亲切的慰问,向在地震灾害中遇难的税务干部及家属表示沉痛的哀悼!
国家税务总局希望你们继续发扬顽强奋战的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震救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抗震救灾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科学组织,主动做好稳定队伍的各项工作,妥善安排好灾区广大税务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确保不再出现新的伤亡;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国家税款和财产的安全,努力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胜利!
国家税务总局
二00八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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