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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发布时间:1970-01-01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数:4222

   全国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会议于3月29日-30日在北京召开,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各业务司局和全国各省区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国家税务总局总经济师董树奎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主任陆炜对当前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和监管等诸多方面的具体工作做了部署。会上还交流了6各省市的管理工作经验,讨论了“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公告办法”和“注册税务师行业监督检查规程”。
   董树奎总经济师在讲话中回顾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提出了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的目标和要求,对如何做好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具体工作要求,一要完善制度,推进立法;二要加强监管,规范行为;三要大力支持,促进发展;四要协调配合加强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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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管理制度建设将有突破 
 
  从这次会议上了解到,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制度建设将有突破。由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部门草拟的《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经过两年多时间的讨论,已臻于成熟。有关部门正抓紧协调,对《办法》进行修订完善。
  据有关人士介绍,目前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制度建设比较滞后,一是制度不健全,对注册税务师执业和经营情况实施管理和监督的制度缺位;二是立法滞后,现行的鉴证准入,资格和资质的认定、审批,都是由部门规章作出规定,在立法上明显落后于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国家税务总局领导曾指出,要积极主动地创造条件,加快推动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立法进程,为行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有关人士认为,对当前行业发展和管理中遇到的一些重要问题,先以部门规章的形式作出规定,制定《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是国家税务总局对注册税务师立法分三步走的第一步,即首先制定部门规章,在条件成熟后争取由国务院出台相关条例,最后提交全国人大制定相关法律。制定部门规章是注册税务师立法进程中关键的、基础的一步。国家税务总局将根据《办法》和国税函[2004]957号文件精神,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和调研的基础上,制定相关规定和一些重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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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树奎在全国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会议上强调:加强行业管理 促进健康发展  

  在最近召开的全国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会议上,国家税务总局总经济师董树奎强调,要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健康发展。
  董树奎首先回顾了去年以来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了行业发展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指出今后一段时期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工作要达到的目标是: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监督有力,服务优良,体制协调,工作高效,为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根据这个目标,当前做好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工作有几项主要要求。一是完善制度,推进立法。要健全和完善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制度,使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逐步实现用制度和法规来规范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二是加强监管,规范行为。要对注册税务师和事务所的执业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提高其执业素质和执业质量,这是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三要大力支持、促进发展。为支持和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陆续下发了一系列规定,对税务代理的内容、鉴证业务事项及其法律作用作了明确。在贯彻落实好现行规定的同时,要不断拓展法定业务,并引导注册税务师事务所主动积极开发市场,拓展业务。四要协调配合,加强领导。各级国税地税机关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要充分发挥共同组成的注册税务师管理领导小组的作用。各地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还要加强与注册税务师协会,以及税务局机关内部有关部门的协作。
  董树奎对注税管理中心今年的主要工作提出要求。他说,2005年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新时期税收工作的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议精神,理顺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依法支持和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董树奎强调,今年注册税务师管理要做好几项重点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要理顺管理体制,加强组织机构建设;要巩固检查成果,进一步规范税务代理行为;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同时做好注册税务师行业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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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会议-----数字 
    60亿
  据对全国30个地区的统计,在2003年的全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中,注册税务师通过审核调增的应纳税额超过60亿元(605371万元)。2004年,各地由税务师事务所开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前期审核、企业税前弥补亏损和坏账损失的比例分别达到6.8%、9.3%、4.2%,较上年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20
  目前已有20多个省市允许税务师事务所参与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审核。各地税务机关和管理中心进行广泛调研和大胆探索,积极拓展涉税鉴证业务,不断拓展注册税务师发挥作用的空间。有些省市税务师事务所逐步开展了出口退税审核、以利抵亏审核、坏账损失审核等业务。
  2772
  2004年,全国共新设注册税务师事务所330个,全国累计已有2772个税务师事务所。2004年,全国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考试的有33.5万人,有5931人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截至2004年底,全国通过考试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的人数,累计已达62414人,其中,执业注册税务师超过2.2万人。
  98.66%
  2004年全国年检事务所2474个,其中通过年检的2319个,占93.73%;限期整改的155个,占6.27%(其中注销资格的19个,占总数的0.77%,占限期整改数的12.26%)。年检注册税务师19662人,其中通过年检的19399人,占9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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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会议----关键词  

    朝阳事业
  我国的注册税务师行业,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和税收征管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而发展起来的一个具有涉税鉴证与涉税服务双重职能的社会中介组织,是税收征管工作领域的一支重要社会力量。实践证明,注册税务师行业的规范发展有利于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和保护国家的税收利益,有利于降低税收征纳成本以及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联系沟通,有利于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有利于维护国家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注册税务师行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是朝阳事业,目前面临着很好的发展机遇。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改革的深化,税制的完善,依法治税的加强,税收征管的科学化、精细化,涉税服务方面的市场需求将会越来越大。
  涉税业务
  为支持和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陆续下发了一系列规定,对税务代理的内容,鉴证业务事项,及其法律作用作了明确。
  国税发[2000]43号文件规定:“对委托税务代理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检查确认纳税信誉良好的,可以适当减少税务检查的次数;经注册税务师签字鉴证后出具的纳税情况报告,税务机关可以逐步作为受理申报、开展纳税稽查的参考依据。”
  国税发[2000]84号文件规定:“须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在税前扣除的事项,省级税务机关可以作出规定,要求纳税人在上报税务机关审核审批时,附送中国注册税务师或注册会计师的审核证明。”
  国税发[2003]67号文件规定:“为解决部分经营规模较小的一般纳税人使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存在的实际困难,国家税务总局决定由税务机关和税务代理机构适用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税发[2003]121号文件规定:“经省级地方税务机关批准也可以委托中介机构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并“要先代征税款后再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
  国税发[2004]957号文件规定:“对税务师事务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人事部文件的规定从事十类代理业务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税务机关应予受理;对税务师事务所按有关规定从事经济鉴证类业务出具的审计或鉴证报告,税务机关应承认其经济鉴证作用。”各级税务部门要根据规定精神结合本地实际作出具体规定。
  协调配合
  各地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要加强与注册税务师协会的协作。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将行政管理职能和行业自律职能分开,这是走向法制的必然要求。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机构已经分设,人员已经分离的,一定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
  加大宣传
  注册税务师行业起步较晚,由于种种原因,其社会认知度还不是很高。各级税务机关和管理中心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加大对注册税务师行业作用、地位等宣传力度,让全社会来理解、关心和支持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国家税务总局管理中心要对全国的宣传工作进行规划和指导,要统一组织文章和资料,利用《中国税务报》和《中国税务》等报刊,加强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宣传工作。各地管理中心要制定宣传计划,特别是在今年的全国税收宣传月期间,要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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