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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资源税等四大税种的改革时间表

发布时间:2008-01-11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数:2204

  针对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资源税、环境税、物业税、燃油税等热点税种,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士10日在税务总局新闻发布会上对税种改革回答了记者提问。

  资源税――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司副司长杨遂周表示,资源税改革方案有望今年公布,具体实施条例也将于今年出台。目前税务总局正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论证,进一步完善改革方案。应改“从量计征”为“从价计征”,同时,应扩大资源税目,稀缺资源都应纳入其中。

  环境税――环境税开征逐步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杨遂周表示,税务总局、环保总局等相关部门已启动了环境税这一税种的研究工作,通过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完善税种的设计方案。杨遂周同时表示,环境税的开征还需要一个过程。有关专家指出,尽管环境税开征的具体方案还未确定,但强调环境保护是政策的核心。

  物业税――杨遂周表示,目前我国物业税模拟评税试点范围正逐步扩大,计划今年增加五个城市作为模拟评税试点。杨遂周指出,物业税政策性比较强,而我国地区间经济发展差异大、房地产产权管理情况复杂,因此要在立法前进行更多的研究,从技术上为物业税的开征做好准备。据介绍,物业税改革关键在计税依据的调整,以评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是国际上的普遍做法。

  燃油税――年初国际原油价格首次突破100美元/桶后、是否出台燃油税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之一。杨遂周表示,燃油税体现科学发展观,但其出台是一个复杂的问题,目前相关部门正在进行研究,其出台没有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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