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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明年1月1日起实施

发布时间:2007-12-03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数:1905

  
    27日获悉,省长助理、兰州市市长张津梁于日前签署了2007年第6号政府令,《兰州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将于明年施行。据了解,兰州市将设立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负责全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并对县(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该政府令称,《兰州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7年11月7日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办法》,兰州市、县(区)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主管部门,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负责全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政府非税收入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彩票资金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以及其他政府非税收入。
  据了解,政府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保障地方政府正常运转、促进社会经济事业发展的重要财力。 
 相关连接:《兰州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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