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这次专项整治的范围为2003年1月1日以后取得《商品房预售证》的项目,时段为上述项目取得第一笔预售收入的当年至2007年6月底。检查采用调研式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为二个阶段进行:9月20日至11月20日为调研检查阶段;11月20日至12月20日为重点检查阶段。
为使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地税稽查局研究制定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与方法步骤,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并及时告知检查对象专项整治的时间、内容、方法,要求有关企业认真准备,积极配合。同时下发了调研检查提纲,列举了房地产企业所涉及的各项税费的政策规定,以方便企业对照参考。还统一设计了开发项目、产品销售、成本核算、纳税情况明细表等6份制式表格,以利检查人员统一口径、分析对照,以达到公平税负、促进征管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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