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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农头”企业明年将继续获扶持

发布时间:2007-09-16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史晓龙 来源:中国税务报 阅读数:1029

   本报讯  近日,农业部下发了《2008年财政项目指南》。《指南》提出,2008年农业产业化项目将继续扶持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由中央财政给予每个项目60万元~80万元的补助。

  据农业部相关人士介绍,中央财政扶持项目将按照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个~3个的额度,由各省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按照《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和申报范围筛选上报。

  据了解,明年中央财政将重点补助以下农业产业化项目:对粮食、油料、水果、蔬菜及特色产品加工型龙头企业,重点补助其在基地建设中帮助农民进行新品种改良和推广、技术培训、农药化肥购买等方面的费用;对畜产品、水产品加工型龙头企业,重点补助其在基地建设中的温室、圈舍和池塘改造、疫病防治等方面的费用。以上项目每个补助80万元。对于联结龙头企业和农户的产业化经营中介服务组织(合作经济组织),中央财政将重点补助其帮助农民进行农产品收购、运输、仓储、技术服务等方面的费用,每个项目将补助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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