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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新企业所得税法研讨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1970-01-01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数:1844

兰地税房函字[2007]17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2007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新企业所得税统一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降低了企业所得税的税率、统一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依据、调整统一了税收优惠。两法合并、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每一个纳税人而言,系统学习新企业所得税法,了解新旧企业所得税制度的差异,处理好过渡期的所得税业务等是非常必要的而又迫在眉睫的问题,为帮助纳税人尽快掌握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为新企业所得税的顺利实施做好准备,经兰州市地税局房建分局研究决定举办新企业所得税法与税收筹划研讨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安装企业主管财务的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财务人员等其他高层管理人员。
   二、研讨内容:
   1、新企业所得税法立法背景及主要内容;
   2、新企业所得税法与现行内资企业所得税、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对比分析及政策趋势;
   3、新企业所得税给内外资企业带来的影响评价;
   4、新法实施关键期房产开发及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筹划方法。
   主讲:
   1.  兰州市地税局房地产建安业税收征管分局副局长 杨  成
   2.  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所长                  方斌国
   三、主办单位:
   兰州市地税局房地产建安业税收征管分局
   承办单位: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
   四、时间、地点、方式及费用
   1、报名时间:2007年9月1日至10日(报名时缴费)
   2、报名地点: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
   4、培训地点:西北宾馆(贵宾楼礼堂)
   5、培训费用:资料费、培训费及午餐费合计450元。
   五、联系方式: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61号(民安大厦B座8楼)
   电  话:0931-8460768-80   8440220  联系人:刘文娟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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