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通过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把“加大财政投入,实施税收优惠政策”作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一项原则确定下来。
可再生能源主要是指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水能等非石化能源。《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未来15年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目标是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争取达到16%,目前这一比例尚不足1%。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税收室副主任张学诞认为,由于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需经过研究开发、推广应用等不同的阶段,可考虑在不同的发展阶段采取不同的扶持政策。从税收方面来说,应该调整和完善可再生能源增值税政策;调整和完善可再生能源企业所得税政策;调整和完善可再生能源设备进口关税政策;加大可再生能源研究开发的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国家财政对可再生能源的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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