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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税行业期待"破冰"

发布时间:2005-03-13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数:2552

   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诞生已经十多年了。十多年来,在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的管理和指导下,注册税务师行业在各个方面的发展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目前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通道仍未完全打开,一些业界近年来普遍关注的冰点问题未见解冻。在最近召开的庆祝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成立十周年座谈会上,来自税务部门的官员、行业协会代表、事务所代表以及有关专家学者呼吁,要打造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国际品牌,必须解决注册税务师行业的行业自律、制度建设、法定业务、人才培养等关键性问题。

  鉴证业务何时明确

  “各地税务部门要尽快明确涉税鉴证类业务和一般类代理业务,积极发展代理业务,规范涉税鉴证类业务,拓展税务师事务所的业务空间。涉税鉴证类业务究竟包括哪些内容,具体如何操作等均须尽快明确,以便使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有所遵循。”这是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钱冠林在庆祝中税协成立十周年座谈会上提出的要求。
  但究竟何时能够明确,目前并无一个确定的时间表。“如果没有明确的可做业务,注册税务师行业做强做大只能是一句空话。”中税协副会长陈联波说。他认为,成立一个税务师事务所容易,成立以后如何维持下去却很难。从目前来看,大概有1/3的税务师事务所日子过得挺好,1/3的只能维持日常开销,还有1/3连维持都很困难。原因是什么?就是因为没有法定的鉴证类业务可做。现在单独搞税务代理并不需要太多的人,主要是做审计需要人。但现在不允许税务师事务所做审计,业务被限制得很死。
  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王雪华也认为,当前税务机关出台注册税务师鉴证类业务的时机已经成熟。她说,国税函[2004]957号文件已经明确,涉税鉴证类业务应由税务师事务所承担,对税务师事务所按有关规定从事鉴证类业务出具的审计或鉴证报告,税务机关应承认其鉴证作用。王雪华认为,虽然有些地方的税务机关就鉴证类业务已经出台了地方性的规定,但国家税务总局应该有一个全国性的权威规定,这对税务师事务所在全国范围内的发展意义重大。

  行业立法迫在眉睫

  注册会计师、律师、注册拍卖师等中介行业都有一部指导和规范行业行为的法律,但已经发展了十多年的注册税务师行业却一直没有一部法律。全国政协委员、中税协副会长郝如玉认为,法律既是限制也是保护,注册税务师行业由于没有法律的限制和保护,在社会定位、职能作用、法定业务等方面一直没有明确,行业健康发展受到了极大限制。
  中税协理事于善云说,有了法,就有了法定业务;有了法定业务,注册税务师就能扩大规模、上档次,就能将纳税人的需求合理、合法地办好。中税协副会长王文民也认为,法定业务关系到行业的生命元气问题。整个行业必须重视起来,并且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积极宣传行业自身形象,表达行业诉求,呼吁和推动行业立法工作。
  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谢永政也表示,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的出路关键在立法。他建议中税协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前不久关于加快推动注册税务师行业立法进程的讲话要求,积极协助国家税务总局推动行业的立法工作,确定推动立法的时间表,争取全国人大尽快出台《中国注册税务师法》,把注册税务师的社会定位、职能作用、执业规则、业务范围、行政管理、自律权限、违法处罚规则等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为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提供法律保证。
  北京大学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刘隆亨教授认为,由于立法具有严格的程序,所以注册税务师立法在当前应该参照以下几种情况:先以条例的形式实施,待积累了经验再上升为法律;由国务院单独制定条例或作出决定;在法律中规定注册税务师行业的法律地位和义务;以规章或通知形式公布在政府报纸上或国务院公报上,以告知社会各界。

  行业自律 制度先行

  目前,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与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的职责已经实行了分离。国家税务总局已经下发文件要求各地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与注册税务师协会实行分离。这样,行业管理,特别是行业自律问题已经成为行业协会的一个重要课题。
  国家税务总局总经济师董树奎表示,注册税务师行业经过十多年的发展,逐步地走向了健康有序,走向了市场。但是,也存在着很多问题。从行业自身来看,市场化运作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有些代理机构对税务机关仍然有依附思想,对客户重收费轻服务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存在;人员素质还不太高,总体处在较低的水平;业务拓展能力还比较弱。
  董树奎说,解决这些问题和困难还得靠行业的主体,靠广大税务师事务所和从业人员自身的努力,靠注册税务师协会的工作。一方面,广大税务师事务所要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提高行业的信誉;另一方面,行业协会要积极完善注册税务师行业的自律体制和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服务规范和标准,引导代理机构加强自身经营和财务会计核算管理。
  对加强行业自律问题,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谢永政认为行业协会应该大有作为。他说,注册税务师协会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必须重视行业规章制度建设,尤其要高度重视诚信服务和优质服务。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尽快建立行业自我约束、自主管理、自强发展的制度和机制,以推动全行业规范经营,督促从业人员规范执业。
  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董海辰则提出,考虑到2006年中介实行对外开放后,注册税务师行业所面临的挑战,中税协应特别重视研究对策,指导和提高全国同行的应变能力。此外,中税协还应做好协会历来文件的清理工作,对过时的文件进行废止、修改和补充。
  中税协常务理事王黎君认为,中税协应在行业内部推动建立信用等级制度,通过信用等级制度保护行业发展,保证税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

  税务支持 到位不越位

  注册税务师行业十年的发展离不开税务机关的支持,但如何支持一直是注册税务师行业探讨的热门话题。
  中税协理事牛富钱认为,当前税务机关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的支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依法支持不到位;二是支持严重越位,导致代理市场混乱,无序竞争加剧。前者表现为管理中心管理不力,办事人员少;后者主要表现为少数税务干部掺和税务代理,以权谋私,以势压人。
  于善云也说,注册税务师有时向税务机关反映税务代理中碰到的问题时,有的税务部门领导竟然说:“你们不参与这个事可能好办,一参与反而难办了。”于善云认为这明显是对注册税务师的一种偏见。
  对这种情况,钱冠林在讲话中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注册税务师行业的重要作用,绝不能把它看作是可有可无,更不能采取敷衍消极的态度。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切实可行措施,营造良好的环境,从政策、业务等各方面依法支持和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
  中税协常务理事王黎君谈到,税务师事务所有保税、护税的职责。因此,税务机关和管理部门应为税务师事务所提供一个建言献策的畅通渠道。但目前这个渠道虽然有,但不是很畅通,还很难做到有问必答。
  辽宁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刘保林说,税务机关的支持主要表现为对行业的管理和业务的指导上,特别是业务的指导必须有确定的税务机关的相关部门来负责,而不是一个笼统的说法。现在全国的税务机关普遍在地市一级基本上是处于“缺失”的状态。目前,辽宁省已把对行业管理和指导的职能交由市国税局、地税局的征管部门负责,基本解决了这个问题。
  湖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胡金山认为,税务机关的支持应该是实实在在的。当务之急是税务机关要把税务代理纳入到税收征管系列,将它作为国家税收征管的一个环节,并尽快出台文件,明确鉴证类业务和一般代理业务的范围。

  做大行业 强强联合

  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必须尽快打造出属于自己的国际品牌的呼声在这次座谈会上也得到了与会者的一致支持。与会者认为,2006年中国中介服务行业将对外实行全面开放,注册税务师行业面临国际品牌企业的巨大挑战,行业机构和协会必须认真对待。
  中税协副会长王文民建议,在税务师事务所的建立、审批和发展上,在机构比较少甚至空白、半空白的地方可以鼓励增设事务所,但在机构比较多的地方,应该鼓励走联合的道路。实际上现在每个省如果有一个或每个中等城市有一个规模较大、能力很强的所,就完全可以胜任工作。像现在这样的“小游击队”形式,想创出品牌,甚至想走出国门,是根本不可能的。
  刘隆亨则提出,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仲裁员、企业法律顾问之间在业务上互相渗透、互相转化,注册税务师应该坚持一业为主多种经营。他还建议应按自愿原则和条件成立几个大型的注册税务师事务所,走强强联合的道路。
  “从会计事务所中西联姻带来的很多好处看,我们也应该考虑我们的发展模式了。”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王雪华提出,中税协应利用联系面广、信息量多的优势,做红娘、搭鹊桥,大力促进国内税务师事务所强强联合,扬帆出海。
  在座谈会的总结发言中,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李永贵表示,随着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和税制改革、征管体制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注册税务师行业客观上已经成为一支重要的协税、护税和办税力量,承担着越来越多的涉税中介服务事项,责任重大。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将积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给座谈会的批示要求的那样,“在行业自律管理中发挥好主导作用,为行业健康发展和服务税收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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