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目前征管情况看,个人转让房屋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已在产权转让环节缴纳;个人转让沪、深两市的股票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已由发放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因此,市地税局提醒纳税人,对已经缴过税或不需缴税的房屋、股票转让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及时在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以免受到征管法的处罚。
纳税人在申报时应按照以下规定填报:
个人转让房屋所得申报。年所得即应纳税所得额,为转让房屋收入额减除房屋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股票转让所得申报。年所得为一个纳税年度内股票转让所得与亏损盈亏相抵后的结果,结果为负数的,按“零”计入“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中。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申报。年所得为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收入额。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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