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动态 > 今日焦点 更多菜单 Menu

税务总局出台通知 停止使用车船使用税标志

发布时间:2007-02-08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数:1217
    昨天,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关于停止使用车船使用税标志的通知”。通知规定,今后国内纳税人在缴纳车船税后,不用再把税标粘在车辆的前挡风玻璃上了。

  通知透露,《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已于1月1日起实施,原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同时停征,车船使用税完税和免税标志也被同步停用。今后,新的车船税也将不再设立完税和免税标志。

分享到
  • 微信好友
  • QQ好友
  • QQ空间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网友评论 [共0条评论]

您好!为了更好的体验我们的服务,请您 OR


评论一下

该文章还没有评论,快来坐沙发吧!

通知公告Notification announcement

今日焦点Focus today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会员登录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用第三方帐号直接登录

返回

您可以选择以下第三方帐号直接登录甘肃方正,一分钟完成注册

Copyright © 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 2025 .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陇ICP备15002760号 |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1559号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61号(南关什字民安大厦B塔8楼) TEL:0931-8106136 | 税管家

我们使用cookie来确保您的高速浏览体验。继续浏览本站,即表示您同意我们使用cookie。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