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大连市民政局领导做客《行风热线》时表示,对于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会给予具体的优惠政策。(1)社会养老福利机构及其提供的养护服务项目免征营业税;对社会福利机构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税。(2)用电按最优惠价格收费,用水按居民用水价格收取。
目前,在沙河口区兴办养老福利机构,床位数在30张以上的可以享受到政府一次性补助,每张床位1500元。今年,民政部门还计划争取在全市范围内对民营养老机构实施新建一次性补助和运营床位补贴,以此支持民营养老福利机构发展。
为了方便市民查询养老方面的信息,民政部门还公布了咨询电话。城镇养老问题可拨打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电话84319870咨询;农村养老问题可拨打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电话84319670咨询。有关养老服务方面的问题,可以拨打大连市“养老110”电话:(西岗区香秀街2号:84438110、84439110;西岗区南昌街7-1-2号:83695110、83639110),他们可以提供咨询服务。市民政局还开通了96100民政咨询服务热线,专门负责接受群众的咨询和监督。
另外,对于一些具体的问题,相关负责人也给予了解答和反馈。
提问:69岁老人想进养老院,但像他这种不能自理的情况,630元退休金交不起入院费。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答复:大连市养老院月收费标准大致为:一般中档的养老院,自理老人为700元左右,半自理的为1000元左右,不能自理的为1200元左右。对于不能自理的老人,收费最低也得800元。经与大连市工人养老院协调,该院已同意接收这位老人,安排在龙王庙分院,费用不足部分予以减免。
提问:老人99岁了,住在西岗区,没有退休金,一直由儿女抚养。像这样的老人,政府有没有什么福利待遇?
答复:大连市规定,城镇60周岁以上的“三无”老人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法定赡养、扶养人确无赡养、扶养能力、享受低保并无养老退休金的特困老人,可以享受到居家养老和货币养老服务补贴。
目前,大连市对百岁老人每月补助100元,这位老人所在的西岗区对百岁老人的优惠政策是:无论是否符合低保条件,都按低保政策算,每人每月可享受区里的280元补助。这样,到了明年,这位老人每月就能得到380元的补助。
提问:“三无”老人如何办理入住社会福利院?
答复:具体程序为:个人向街道提出申请,街道核实盖章后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认定后,若入区福利院,须报区财政局审核;若入市福利院,须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核准后,方可入住大连市社会福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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