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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表示:定额交税个体工商户比例扩大

发布时间:2007-01-30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数:1273
    昨日,国税总局有关负责人就《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具体实施问题答记者问,该负责人表示,对于账证不全或建假账的情况,税务机关也可采用查账征收与定期定额征收相结合的方式征收税款。

  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于今年1月1日起已经正式开始实行,其中规定,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个体工商户,需设立简易账。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需设立复式账。

  设立的门槛比原办法分别提高了一倍。

  据宣武国税的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宣武地区约有个体工商户2000多户,大多实行的是定期定额的征收方法,查账征收的比例较小,新办法实施以后,会有利于对这部分工商户的管理,但目前还无法测算出政策会给多少工商户带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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