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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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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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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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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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项目且无主营业务收入的按资产总额及其它业务收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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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500万元以内,其他业务收入200万元以内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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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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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上标准是在甘肃省物价局核准的标准基础上,为便于执行划分确定的。
2、特困企业凭有关部门证明,可减半执行。
3、以上收费不含审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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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其他业务收入300万元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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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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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其他业务收入500万元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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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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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其他业务收入800万元的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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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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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在5000万元以上,其他业务收入800万元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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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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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项目或无项目但有销售收入的按收入总额确定(包括预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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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收入500万元以内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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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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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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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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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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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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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10000万元以下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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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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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收入10000万元以上1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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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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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收入1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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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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