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纳税指南 更多菜单 Menu

房地产开发企业汇算清缴收费标准

发布时间:2007-01-29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数:3192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
备注
无项目且无主营业务收入的按资产总额及其它业务收入确定
资产总额500万元以内,其他业务收入200万元以内的企业
1000元
1、以上标准是在甘肃省物价局核准的标准基础上,为便于执行划分确定的。
2、特困企业凭有关部门证明,可减半执行。
3、以上收费不含审计费。
资产总额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其他业务收入300万元的企业
1500元
资产总额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其他业务收入500万元的企业
2000元
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其他业务收入800万元的的企业
2500元
资产总额在5000万元以上,其他业务收入800万元的企业
3000元
有项目或无项目但有销售收入的按收入总额确定(包括预售收入)
销售收入500万元以内的企业
2000元
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
3000元
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
5000元
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10000万元以下的企业
8000元
销售收入10000万元以上1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
10000元
销售收入1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12000元
 


分享到
  • 微信好友
  • QQ好友
  • QQ空间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网友评论 [共0条评论]

您好!为了更好的体验我们的服务,请您 OR


评论一下

通知公告Notification announcement

今日焦点Focus today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会员登录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用第三方帐号直接登录

返回

您可以选择以下第三方帐号直接登录甘肃方正,一分钟完成注册

Copyright © 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 2025 .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陇ICP备15002760号 |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1559号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61号(南关什字民安大厦B塔8楼) TEL:0931-8106136 | 税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