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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汇算清缴收费标准

发布时间:2007-01-29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数:1694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

备注

无项目且无主营业务收入的按资产总额及其它业务收入确定

资产总额500万元以内,其他业务收入200万元以内的企业

1000

1、以上标准是在甘肃省物价局核准的标准基础上,为便于执行划分确定的。

2、特困企业凭有关部门证明,可减半执行。

3、以上收费不含审计费。

资产总额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其他业务收入300万元的企业

1500

资产总额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其他业务收入500万元的企业

2000

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其他业务收入800万元的的企业

2500

资产总额在5000万元以上,其他业务收入800万元的企业

3000

有项目或无项目但有销售收入的按收入总额确定(包括预售收入)

销售收入500万元以内的企业

2000

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

3000

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

5000

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10000万元以下的企业

8000

销售收入10000万元以上1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

10000

销售收入1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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