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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鼓励企业委托办税

发布时间:2006-10-23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税网 阅读数:1237

    近日,黑龙江省国税局、地税局共同针对影响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就全省国税、地税机关联手加大扶持力度,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问题达成共识。

  黑龙江省国税局、地税局要求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要积极鼓励没有专业办税人员的纳税人委托税务师事务所办理涉税事项;要支持税务师事务所开展涉税服务和涉税签证业务,充分信任注册税务师这支专业队伍,善于利用其专业优势更好地为税收服务,及时为其提供政策信息和业务指导;要认真学习贯彻《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并利用办税服务厅宣传板或通过印发传单等形式向广大纳税人开展宣传,引导纳税人自觉自愿地寻求税务代理;要认真受理税务师事务所承办的涉税服务业务,对税务师事务所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企业税前弥补亏损和财产损失的申报等签证报告,各级税务机关应当承认其涉税签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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