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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零申报企业也须更换税务登记证

发布时间:2006-10-19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数:1384
     针对最近很多零申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出的“是否不需要更换税务登记证”的问题,税务部门昨天表示,零申报企业也要办理税务登记证更换手续。

  一些纳税人在咨询时提出,经营收入额达不到起征点标准,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不需要纳税,还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换证吗?税务部门给出了肯定答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规定,从2006年8月1日起到11月底,对已经办理了税务登记证件进行统一更换。此次换证的范围包括:已经办理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都应当更换新的税务登记证件;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应当办理而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当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办理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换发与缴不缴税并无直接的因果关系。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动态监控和加强纳税人户籍日常管理的需要。

  如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更换税务登记证件,将面临处罚。

  另据记者了解,到目前为止,丰台国税和地税联合办公,共清理出在国税局正常登记、在地税局为未正常状态或未办税务登记的纳税户783户;在地税局为正常、在国税局为非正常状态的纳税户615户。对于问题数据,采取逐户通知催办、限制发票供应等措施,督促企业办理解除非正常状态或补办登记手续,有效堵塞了税收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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