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费新标准调整空间不大
至于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金的收支,将采取在财政部系统(即国库)中设立“国有土地有偿使用专账”的方式,按照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的一定比例,建立“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并规定地方政府不得作为当期收入安排使用。在这个过程中,土地出让金将全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并接受地方人大的监督。
该人士告诉记者,《办法》中涉及到地方政府土地出让金收支规范部分,可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但“两税一费”征收的新标准不存在太大变动空间。
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副会长、土地专家刘维新告诉记者,建设用地出让涉及“两税一费”———城镇土地使用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目前我国的征收标准是上世纪90年代初制定的,不同城市的不同地块,“两税”每平方米分别只有0.5-10元和1-10元。建设用地使用成本偏低是调整原因之一。
土地出让隐性成本将增加
若按照新的《办法》规定执行,企业买地的隐性成本将会增加。以去年8月华润置地出资超过25亿元拿下的北京地王清河地块(现已开发橡树湾项目)为例:这块开发用地总面积达35万平方米,当时按每平方米9元的标准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总额在315万元左右,城镇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金额与此大致相当,两者总计700万元上下。若按《办法》新标准执行,开发商要交超过1500万元的税费。融科智地副总裁郑志刚指出,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同时运作多个项目,不断拿地累加起来的隐性成本,往往相当可观。因此,有专家担心,企业会将成本增加转嫁到购房者身上。
另外,地方政府出让土地的隐性成本也将增加。“北京每年土地出让金总额约120亿元,刨去土地整理费用及收购成本,纯收益约50亿元,按原有规定”土地出让金增值部分的15%用于耕地复垦和土地整理“,此项支出应为7.5亿元,而按照新规定则要支出18亿元。”北京市土地学会一位专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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