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贺邦靖在25日结束的税务系统座谈会上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总体部署和总局要求,凡是税务机关办理的相关事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应受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都要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公开。
据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宋兰介绍,各级税务机关今后要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完善公开内容,要按照纳税人办税的环节、内容、程序,将系统内外普遍关心和涉及广大纳税人利益以及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容易产生不廉洁行为的环节和事项等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健全公开方式,凡是有利于纳税人知情、有利于纳税人办税和有利于纳税人监督的方式都可以采用;规范公开程序,办税公开的范围要与税收行政权力行使涉及的范围相一致,凡应让全社会知情的,及时向全社会公开;建立公开机制,要坚持办税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决策程序科学民主、运行过程公开透明、考核监督有法可依的长效机制;加强考核监督,各级税务机关要将办税公开作为考核税收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定期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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