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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增值税改革可能“捆绑上市”

发布时间:2006-07-26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税网 阅读数:1610
    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高培勇在出席“第三届中国宏观经济走势与产业发展高层论坛”时表示,企业所得税改革最终形成的启动方案,可能就是“捆绑上市”——在适当的时机,将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改革一并推出。
    高培勇说,企业所得税改革的启动时间一再拖延,即便今后不再遇到大的阻力,最乐观地估计,“两税合并”也要拖至2008年实施。
    他认为,“两税合并”所牵涉的,并非限于企业所得税一个税种。从某种意义上讲,“两税合并”,关系到整个新一轮税制改革的进退。他说,目前内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超过30%,而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只有15%左右。内外资企业同场竞技,却不在同一条起跑线上,显然不公平。企业所得税改革一再拖延,直接拖累了增值税转型改革。
    正因为如此,有关政府部门对于两个税种的改革十分慎重,投入了相当大的精力,做了尽可能周密的安排。
    高培勇解释,之所以要选择“捆绑上市”的方案,是因为增值税的改革,意在转型——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它的主要表现是增值税税基的缩减。
    高培勇说,与增值税改革有所不同,企业所得税的改革,意在“两税合并”——将内外资企业分别适用的不同企业所得税制合并为一个统一的企业所得税制。按照既有的企业所得税制合并改革方案,它的主要表现,是内资企业税负调减而外资企业税负调增。也就是内资和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税负,将分别从两头向中间靠拢。
    高培勇认为,如果将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改革一并推出,捆绑上市,两个税种改革所带来的税负增减效应相抵之后,相关纳税人仍会得到相当的减负利益。本着这样一种思路,两个税种的改革几乎是同时推进的,但推进的过程却大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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