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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最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开审

发布时间:2005-12-27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佚名 来源:新华日报 阅读数:1904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000余份,虚开税款累计总额达5348万余元,江苏省最大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已由南通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建新、邵云、崔绍广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被告人季萍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同时,对上述四被告人犯罪行为造成的国家税款损失继续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建新、季萍、邵云、崔绍广的行为均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且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鉴于该四名被告人归案后能主动交待犯罪事实,积极退赃,具有悔罪表现,其中被告人季萍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还具有重大立功表现,依法可以减轻处罚,故一审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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