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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关于数据处理中心机房搬迁期间暂停相关业务办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7-09-08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阅读数:2156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通告2017年第3号

为更好地提供办税服务,甘肃省国家税务局需整体搬迁数据处理中心机房,在此期间将停止相关办税业务系统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税业务系统暂停时间

2017928200010820:00

二、搬迁期间全省国税系统暂停办理以下业务

(一)全省国税系统办税服务厅(室)、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场所、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邮政发票代开网点、车辆购置税代征点,在数据中心机房搬迁期间暂停办理国税业务,涉税咨询业务正常受理。在搬迁期间纳税人申请办理的国税业务,我们将即时受理,并在系统恢复后及时办理并回复。

(二)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电子税务局网页版、手机APP暂停所有涉税业务的办理,甘肃国税微信公众号暂停涉税查询业务。

(三)自助办税终端暂停所有涉税业务的办理。

(四)通用机打发票新系统暂停发票开具业务。

三、纳税人提前做好以下准备

(一)请纳税人充分预估发票用量,于2017928日前领取足够纸质发票备用。

(二)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纳税人,搬迁期间确有开票需求的,请在2017928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加一次发票领用,在2017920日至92820:00期间联网成功登录税控发票开票软件更新发票离线开具时长,确保搬迁期间能够正常开票。

(三)使用通用机打发票新系统的纳税人,搬迁期间确有开票需求的,请在2017928日前向主管国税机关申领通用定额发票或通用手工发票,并于搬迁完成后及时办理发票的验旧缴销。

(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即将超过认证期限的增值税抵扣凭证请提前进行认证。

敬请广大纳税人提前安排好相关工作。我局将努力缩短办税业务系统暂停时间,力争提前恢复办税系统正常业务。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衷心感谢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甘肃国税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如有疑问,请致电12366进行咨询。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201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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