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动态 > 今日焦点 更多菜单 Menu

注意了,这样的房屋装修费不需要分期抵扣!

发布时间:2017-08-31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阅读数:1837

情况1:租赁房屋的装修费可以一次性抵扣

比如:

公司20171月份装修租赁的办公房,发生装修费111万元(含税),取得装修公司开具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认证相符。

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装修费 1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1万元

贷:银行存款 111万元

情况2:自有房屋的装修费未超过原值50%的可以一次性抵扣

比如:

公司20171月份装修自有的办公房,房屋原值1000万元,发生装修费111万元(含税),取得装修公司开具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认证相符。

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装修费 1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1万元

贷:银行存款 111万元

提醒:自有房屋的装修费超过原值50%的不可以一次性抵扣

比如:

公司2016年底装修自有的办公房,房屋原值1000万元,发生装修费666万元(含税),取得装修公司开具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认证相符。

账务处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房屋 6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9.6万元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26.4万元

贷:银行存款 666万元

13个月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6.4万元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26.4万元

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第二条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20165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5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纳税人201651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不动产原值,是指取得不动产时的购置原价或作价。

上述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购进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分享到
  • 微信好友
  • QQ好友
  • QQ空间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网友评论 [共0条评论]

您好!为了更好的体验我们的服务,请您 OR


评论一下

通知公告Notification announcement

今日焦点Focus today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会员登录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用第三方帐号直接登录

返回

您可以选择以下第三方帐号直接登录甘肃方正,一分钟完成注册

Copyright © 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 2024 .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陇ICP备15002760号 |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1559号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61号(南关什字民安大厦B塔8楼) TEL:0931-8106136 | 税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