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规政策 > 税收法规 更多菜单 Menu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经济图书进出口公司、中国出版对外贸易总公司销售给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的进口书刊资料免征增值税的

发布时间:1998-09-29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 阅读数:2121

财税字[1999]255

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911日起,对中国经济图书进出口公司、中国

出版对外贸易总公司为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免税进口的图书、报刊等资料,在其销

售给上述院校和单位时,免征国内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请遵照执行。

 

分享到
  • 微信好友
  • QQ好友
  • QQ空间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网友评论 [共0条评论]

您好!为了更好的体验我们的服务,请您 OR


评论一下

通知公告Notification announcement

今日焦点Focus today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会员登录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用第三方帐号直接登录

返回

您可以选择以下第三方帐号直接登录甘肃方正,一分钟完成注册

Copyright © 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 2024 .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陇ICP备15002760号 |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1559号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61号(南关什字民安大厦B塔8楼) TEL:0931-8106136 | 税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