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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改税"政策短期不会出台 明年还缴公路养路费

发布时间:2005-11-10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佚名 来源:大众网 阅读数:1744
  记者11月9日从山东省公路局获悉,费改税制度明年仍可能不能实施,国家交通部、财政部日前已联合下发《关于印发2006年度全国公路养路费票据式样的通知》,要求各省市加强2006年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山东省养路费稽征部门表示,此举意味着明年仍将继续征收养路费。
  山东省交通厅有关领导介绍,“费改税”传言已经传播很久,一些单位和个人错误地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修改后,将实行“费改税”,不再缴纳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因而出现了拖欠、拒缴、抗缴养路费等现象。近日山东省的路政执法人员查实的大量无牌无证车,大都是没有缴规费的,加之因观望拖欠、拒缴规费的其他车辆,全省机动车逃费量大得惊人。
  据省公路局新闻发言人透露,“费改税”政策近期内不会出台,“费改税”不是一蹴而就的事,要求各方面的精心准备和协同配合,山东明年仍将继续征收养路费。明年机动车的公路养路费及相关交通规费,仍将暂由交通部门征收。目前我省正准备专门检查机动车缴费情况,缴费义务人员应自觉缴纳规费,欠费车辆如不按期缴费,将难逃稽征执法人员的监控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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