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国税主动下调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支持企业应对经济下行压力
甘肃省国税局对全省白酒行业开展专题调研,针对全省白酒企业成本上升、利润下滑,经营困难,部分产品逐步退出市场,部分企业关停并转,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实际,主动发挥税收调节作用,决定对全省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进行调整,并将核定比例下调至55%,执行时间确定为8月1日。此次政策调整,顺应了市场发展和规范管理的需要,不仅将规范白酒行业税基管理,更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白酒企业综合税负,缓解资金压力,支持企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此次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调整涉及陇南、酒泉、张掖等六个地区10户白酒生产企业的423个品牌。其中前期已核定了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目前仍在生产的品牌233个;停产尚有库存品牌39个;已核价品牌,企业进行包装策略调整增加26个;原已核价企业新开发上市的,属于核定范围的白酒品牌103个;2015年新注册成立关联销售公司白酒生产企业,纳入核价范围品牌22个。根据全省白酒生产企业的产销情况,预计此次核定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将年均减少白酒消费税1500万元左右,其中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可减少消费税498.08万元,甘肃红川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可减少消费税619.36万元,酒泉市酒厂有限责任公司可减少消费税200.70万元。为强化白酒行业税收管理,2012年甘肃国税对陇南、酒泉、张掖等8个地区,13户企业的334个品牌的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按65%的核定标准重新进行了核定。从重新核定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至2014年底,白酒企业共计缴纳消费税5.48亿元,占到同期酒类消费税的62.41%。
2014年,我省119户白酒生产企业共生产白酒品牌745个,销售白酒1.88万吨,实现销售额9.07亿元。销售额达到千万元以上的白酒生产企业有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红川酒业有限责任公司、酒泉市酒厂有限责任公司等9户,缴纳消费税上千万元的白酒生产企业有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红川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和酒泉市酒厂有限责任公司3户。2014年,以上9户纳税人缴纳的消费税占到全省白酒消费税总额的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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