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动态 > 今日焦点 更多菜单 Menu

甘肃省提高养老金缴费基数 企业参保职工月最低缴194元

发布时间:2015-07-08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 阅读数:1566

甘肃省提高养老金缴费基数 企业参保职工月最低缴194

今年11日起,我省开始执行新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76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该厅与省统计局日前公布了2014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货币工资,为48470元,该统计数据从今年11日起使用。据此,我省2015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也随之变化,企业参保职工个人每月最低缴养老保险193.88元,每月最低比以前应多缴17.44元。

此次调整是根据省人社厅、省统计局615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2014年甘肃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187)文件精神确定的。2014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货币工资为48470元,较2013年的44109元增长了4361元。随着此数据的公布,我省2015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也发生了变化。在职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在60%-300%区间内,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据此,2015年度全省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下限为月平均工资的60%,即(48470÷12)×60%=2423.5元;上限为月平均工资的300%,即(48470÷12)×300%=12117.5元。月平均工资超过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入。

缴费基数上下限确定了,企业参保职工个人缴费要有所变化。按规定,职工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8%的比例缴费,企业的缴费比例为20%。职工需缴纳的8%由所在企业在发放工资中代扣代缴;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照20%的缴费比例缴纳。举例来说,从今年11日起,一名企业普通参保职工以最低缴费基数来缴纳,个人每月要缴费193.88(48470÷12×60%×8%),较上一年度最低缴费176.44(44109元÷12×60%×8%),每月多缴17.44元。养老保险缴费增加的同时,个人账户积累随之增加,退休后享受的养老金也相应增加。

与此同时,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也为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12%计入社会统筹基金。若按照兰州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为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0%的缴费计算,今年11日起,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年缴费标准将由原来的每年8821.8(44109×20%)上调至9694(48470×20%),上涨872.2元。另外,由于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及社保年审,71日零时至819时期间,兰州市社保局暂停社会保险网上自助缴费核定业务。

分享到
  • 微信好友
  • QQ好友
  • QQ空间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网友评论 [共0条评论]

您好!为了更好的体验我们的服务,请您 OR


评论一下

通知公告Notification announcement

今日焦点Focus today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会员登录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用第三方帐号直接登录

返回

您可以选择以下第三方帐号直接登录甘肃方正,一分钟完成注册

Copyright © 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 2025 .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陇ICP备15002760号 |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1559号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61号(南关什字民安大厦B塔8楼) TEL:0931-8106136 | 税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