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第十二巡回督导组的指导下,税务总局为优化纳税服务,统一纳税服务标准做出顶层设计:制定《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构建优质便捷的纳税服务体系,加快推动税收现代化,打通服务纳税人的“最后一公里”。
《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立足办税服务厅的前台服务,以纳税人依申请的服务事项为主,兼顾税务机关依职权进行服务和管理的事项,从管理制度到业务流程,从服务模式到技术标准,从办税环境到工作用语,都制定了一套统一的服务规范。
具体而言,《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对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宣传咨询、权益维护和文明服务9大类72项212个服务事项1120条纳税服务规范(包括基本规范和升级规范)进行了明确。其中,基本规范是县级税务机关必须做到的基础性服务规范,升级规范则是对县级税务机关服务要求的提升和服务发展方向的指引,各地可在达到基本规范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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