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3日 星期一 |
基本资料:陈某为行政单位软件开发员,利用业余时间为九江威达电脑公司开发软件并提供一年的维护服务,按约定可得劳务报酬24000元。问,陈某应如何进行税收筹划? |
筹划分析:方案一,陈某可要求对方事先一次性支付该报酬,则陈某应纳个人所得税为24000×(1-20%)×20%=3840(元) 方案二,要求对方按软件维护期12个月支付,每月支付2000元,则 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800)×20%=240(元) 12个月共计缴税为240×12=2880(元) |
筹划结果:通过比较,分次支付比一次支付报酬少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960元。所以陈某可选择方案二,要求对方按软件维护期12 个月支付,每月支付2000元。应当提醒的是,这种方式虽然能少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会有一定的违约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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