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份的纳税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由于中间夹了传统节日清明节,为方便办税人员了解各税种的申报日期,方正税务师为大家整理了“4月份纳税申报办税日历”,希望给大家带去帮助。
国税征收 |
月份 |
申报期 |
入库期 |
税种 |
备注 |
4月 |
1-18日 |
1-18日 |
申报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按月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
征期内5-7日为节假日,顺延三天至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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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缴纳2014年一季度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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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时间截至到2014年4月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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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征收 |
4月 |
1-14日 |
1-14日 |
申报缴纳资源税 |
征期内5-7日为节假日,顺延三天至13日周日;再顺延至周一14日 |
1-18日 |
1-18日 |
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 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文化 事业建设费、房产税、城镇土 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和按月 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
征期内5-7日为节假日,顺延三天至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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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缴纳2014年一季度企业 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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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后三日内 |
按季度申报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预缴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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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应纳税(费)款申报 |
注:具体纳税申报时间以主管税务机关规定为准,此表仅供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所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4月18日前完成出口退免税申报及收汇
出口企业应在出口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凭证申报退(免)税,不要误认为申报截至日为4月30日。4月份增值税申报期将顺延至4月18日,故2013年度出口的货物须在2014年4月18日的各纳税申报期内收齐凭证完成退(免)税申报,逾期将不能办理退税。
另外,按照规定,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也须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这也意味着收汇最后期限截止到4月18日。
4月起中小企业出口退税办理手续可外包
为支持中小企业更加有效地开拓国际市场,2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关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3号)。
4月1日起,中小企业与外商签订出口合同后,将自己生产的货物销售给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以自营方式出口的货物,可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按自营出口的规定申报退(免)税。这意味着办理出口退税的手续可以外包给综合服务平台。
4月起农用挖掘机等按13%税率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农用挖掘机、养鸡设备系列、养猪设备系列产品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2号)规定,自2014年4月1日起,农用挖掘机、养鸡设备系列、养猪设备系列产品属于农机,适用13%增值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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