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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将继续整顿营改增试点行业税收秩序

发布时间:2014-03-27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 阅读数:1352
 

日前,税务总局稽查局局长马毅民表示,今年将继续整顿营改增试点行业税收秩序,加大发生在营改增试点行业的涉税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税警双方联合开展破案会战,对涉及地区广、案情复杂、打击难度大的案件联合挂牌督办,统一调度国、地税全面检查,重点打击一批职业犯罪团伙、“中间人”和以虚开为目的、没有真实货物或劳务交易的空壳公司。同时将加大曝光力度,曝光重大典型案例,深入开展宣传报道,营造强大声势,推动形成全民参与、自觉抵制虚假发票的有力舆论氛围,打击震慑违法犯罪分子,为深入推进营改增改革营造良好环境。

  

  马毅民介绍,2013年全国税务系统营改增试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全国共组织检查营改增试点企业近7000户,查补税款3.9亿元,移送公安机关251户,抓捕犯罪嫌疑人223人,有力打击了发生在营改增试点行业的涉税违法犯罪活动,保证了改革的顺利推进。

  

  据了解,营改增推行两年多来,持续释放了改革红利,彰显了制度创新魅力,在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中起到了谋一域而活全局的作用。但在营改增试点过程中,也出现了诸如试点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违法犯罪活动,尤其是交通运输企业虚开和接受虚开的违法行为多发高发。

  

  为了规范税收秩序,确保营改增改革顺利推进,从201371日起,税务总局与公安部密切合作,组织开展了虚开、骗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营改增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的涉税违法行为,尤其是交通运输企业和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企业虚开行为,联合督办、组织查办了一批营改增试点行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件,201310月联合开展统一收网行动,破案72起,涉案金额12.17亿元,抓捕犯罪嫌疑人113人,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

  

  税务总局要求各级税务部门强化税源管理,在货运、货代企业办理税务登记时,加强对企业车辆等相关资料审核,杜绝“纯开票货运企业”的设立;强化协作机制,建立与运管、金融、海关等部门的信息沟通、情报交换、案件移送、调查取证、资金查控等方面的协作机制,建立衔接紧密、联合查处的长效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监管,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生产经营模式,运用信息化手段和第三方数据开展科学评估,发现异常线索,及时移交稽查部门,共建打击违法犯罪整体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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